时间:2019-05-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5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部门获悉,为了给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我省已正式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应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编制原则,编制省发展规划(规划纲要)、编制专项规划、编制区域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县规划。 参照国家总体安排,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形成纲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四个阶段。其中,2020年2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汇总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研究提出纳入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后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研究提出我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方案》还明确,2020年7月底前,将听取专家对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讨论“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提纲;2020年12月底前,将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2月底前,将召开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2021年全省“两会”召开前,报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审议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省“两会”召开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提请省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 另悉,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市县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2021年上半年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发布,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江南都市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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