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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赣州市南昌县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时间:2017-11-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国江西网讯 胡雪萍、高林福、全媒体记者陈文秀报道:11月14日,中国文明网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我省吉安市、赣州市、南昌县上榜。其中,南昌县成为全省首个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县级城市。

    据悉,本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新增全国文明城市89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直辖市城区4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和县50个。

    据悉,每三年一届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座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含金量”极高。

    吉安市

    吉安市以总成绩排在全国第21名,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实现三年一届一举成功夺取城市最高荣誉“金字招牌”的胜利目标。在文明创建进程中,吉安市全力打造干净、文明的城市环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同时,该市还有多个单位和个人获奖,获奖情况居全省前列。

    赣州市

    赣州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坚持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坚持把整治“脏乱差”、建设“洁齐美”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城市的宜居程度和品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创建工作各个环节,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将文明化作风景装扮城市,让文明春风化雨、根植人心。

    南昌县

    南昌县成为江西省首个、也是全省唯一一个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县级城市。2015年2月,南昌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首批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正式启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定下了在创建第一个周期即2017年实现进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的奋斗目标。3年时间,南昌县高位推动,成立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县委书记负总责,县长任总指挥长,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创建机构,并每年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创建工作。针对城市管理薄弱环节,该县先后启动了“四线”整治工作、文明创建“十个一”、“五个一”市政“十大工程”等集中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干部双休日大清扫等环境整治工作;创新推出“路长制”管理,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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