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全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于近日命名南昌市法治文化公园等20个基地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据介绍,根据《江西省法治文化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作规划,各地按照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了一批主题鲜明、特色浓郁、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建成了一批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阵地,努力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些被命名的基地就是在此基础上评选出的典型代表。 全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包括南昌市法治文化公园、东湖区法治科普安全宣教中心,九江市浔阳区宪法历史档案馆、湖口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景德镇市浮梁县法治文化广场,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上栗县鸡冠山乡豆田村炮台岭法治文化基地,新余市禁毒教育基地,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法治文化基地,赣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禁毒教育中心、赣州市第十一中学法治教育基地,宜春市铜鼓县大塅镇浒村时氏祠堂,上饶市万年县法治禁毒教育基地、横峰县葛源枫林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余干县白马桥乡法治文化广场,吉安市吉水县法治文化一条街、泰和县澄江镇法治文化广场,抚州市东乡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法治文化展厅,江铜集团德兴铜矿法治文化宣传广场等。 我省要求,各地要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抓好基地建设工作,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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