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美煜)乡村振兴的号角吹响后,省妇联今年3月下发《省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妇联按照《意见》要求,广泛动员组织全省农村妇女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取得较好成效。 深化“巾帼脱贫行动”,提升贫困妇女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通过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创建、“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电商培训、家政服务员培训、女经纪人培训、妇女双创大赛、“振兴杯”家庭服务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着重贫困妇女思想引领、技能提升、健康保障、经济参与。仅家政培训一项,累计培训家政服务员6万余名,帮助5万多名妇女在家庭服务业实现就业,其中半数以上是贫困妇女。 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活动,带动农村妇女共建共享生态宜居新农家。省妇联把“清洁家庭”创建工作作为深化妇联改革、建设美丽乡村、助力脱贫攻坚系列工作的有力抓手。围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工作目标,各地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鲜活经验,如南昌市推出“门清、庭美、室净、家和”创评标准;萍乡市湘东区定期评出“最清洁户”“清洁户”“不清洁户”,并对“最清洁户”给予奖励等。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妇联共选树“清洁家庭”200多万户。 维护妇女权益,积极发挥妇联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今年7月,省妇联、省法建办、省司法厅联合出台文件,要求村妇联干部100%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并在村妇联干部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各级妇联共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班近百期,培养包括县、乡、村各级妇联主席在内的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4万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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